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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不兑现 开发商拒退定金被处罚

莱斯够2021-05-18 13:46:03

日前,江西省遂川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了一起购房消费纠纷。

五一前夕,李女士在某小区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在销售中心,销售经理郭先生答应可以为其办理某商业银行的贷款。双方谈妥了李女士能够承受的首付款后,李女士按郭先生的要求交纳了两万元购房定金。当时,郭先生承诺,如果不能为其办理某商业银行的贷款,就会退回全部购房定金。

退定金

几天后,某商业银行告知李女士,该银行已经停止办理此类房屋的贷款。李女士时间告知了郭先生,同时要求退回两万元购房定金。郭先生承诺通过关系在该商业银行为李女士办理贷款,但是首付要提高到50万元。李女士表示,这和当初的约定不符,自己也支付不出50万元首付。郭先生以“要购房就付50万元首付,不买房就不退定金”为由,拒绝给李女士退定金。协商未果后,李女士向遂川县市场监管局投诉。

罚款5万

遂川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取证,通过查证李女士和郭先生的微信聊天、语音记录等证据,可以证明郭先生当初确实承诺过李女士“如果不能为其办理某商业银行的贷款就会退回定金”的事实。经多次调解,李女士如愿拿回了预交的两万元定金。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还因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退回李女士定金的违法行为,被遂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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